招標信息
永泰縣信息化產業園公建設施EPC建設項目投資建設合作人招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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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編號:閩咨招[2014]15號 | |||||||||||||||||||||||||||||||||||||||||||||||||||||||||
開標時間: | |||||||||||||||||||||||||||||||||||||||||||||||||||||||||
所屬行業:其它 | |||||||||||||||||||||||||||||||||||||||||||||||||||||||||
標訊類別:國內 | |||||||||||||||||||||||||||||||||||||||||||||||||||||||||
資金來源:其它 | |||||||||||||||||||||||||||||||||||||||||||||||||||||||||
招標代理: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
業主名稱:永泰縣國有資產運營公司 | |||||||||||||||||||||||||||||||||||||||||||||||||||||||||
所屬地區:國內 | |||||||||||||||||||||||||||||||||||||||||||||||||||||||||
招標內容: 永泰縣信息化產業園公建設施EPC建設項目 投資建設合作人招標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閩咨招[2014]15號 為了加快永泰縣信息化產業園公建設施項目建設,爭取在三年內完成信息化產業園主要城市道路、公用服務設施建設,將永泰縣信息化產業園建設為一個宜居、宜業、舒適和諧的新區,根據中共永泰縣委會議紀要精神,永泰縣委、縣政府決定采用“EPC建設方式”對永泰縣信息化產業園公建設施項目進行投資合作建設,并要求投資人必須參與永泰縣信息化產業園片用地經法律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公開出讓活動。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永泰縣人民政府授權永泰縣國有資產運營公司作為招標人,并委托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作為本項目招標代理單位,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選擇投資人,引入有實力的投資人投資建設本項目。本項目資金來源按合同約定的EPC建設資金由投資人負責籌集,其招標范圍內的工程勘察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由投資人負責 2.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及范圍 2.1項目名稱:永泰縣信息化產業園公建設施EPC建設項目投資建設合作人招標 2.2項目地點:永泰縣信息化產業園區位于永泰縣葛嶺鎮西部,處于永泰縣城與福州市區之間,毗鄰203省道,涵蓋永泰縣葛嶺鎮臺口溪全流域。 2.3項目概況及規模: (1)信息化產業園公建設施EPC建設項目:總投資15億元人民幣,其中本次招標范圍為18個子項目(即標段)基礎設施建設,建安規模約9.9億元人民幣(不含征地、拆遷、報批費用等)。建設內容包括:
招標人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在各子項之間調整投資額。EPC項目在建設過程中招標人有權根據資金情況調整以上子項目數量,具體項目另行商定。 (2)參與合法取得永泰縣信息化產業園片區相應地塊綜合開發建設項目:綜合開發建設用地規劃設計要求按永泰縣人民政府的相關規定執行。 2.4招標范圍: 本項目招標內容包括:永泰縣信息化產業園公建設施項目EPC建設和參與合法取得永泰縣信息化產業園片區相應地塊綜合開發建設項目,即投資人在取得永泰縣信息化產業園公建設施EPC項目建設權并參與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后進行永泰縣信息化產業園片區相應國有土地開發。 2.5項目運作模式: 2.6工期:EPC建設項目的總體建設工期為三年。如遇招標人有特殊情況需延長總體工期的,總體工期最長不超過四年。各子項目的設計周期、施工工期由招標人與投資人視子項目情況另行約定,但仍需符合總體工期的要求。 2.7 項目質量要求: (1)工程設計質量標準:符合《民用建筑工程設計質量評定標準》和《市政道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其他相關規范規定的合格標準。 (2)工程施工質量標準: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質量保修期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標準執行。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具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資格,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須經上一年檢年度年檢合格有效。 (2)投標人必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①房屋建筑工程壹級及以上資質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②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資質;③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甲級資質。 (3)自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投標人注冊資本金不少于6.5億元人民幣。 (4)投標人主辦方2013年度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于85%;2013年度企業凈資產不低于6.5億元人民幣。 (5)投標人必須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投融資能力:投標人主辦方需提供自本招標公告發出后國內商業銀行出具的不少于人民幣1億元的自有資金證明材料。 (6)投標人主辦方或其聯合體必須具備如下項目經驗和業績: ①自本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的前三年內(以竣工驗收日期為準)投標人作為施工總承包單位在國內至少完成過一項經竣工驗收合格的建筑面積不小于15萬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項目; ②自本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的前三年內作為投資人至少承接過三項投資建設合同金額不少于5億元人民幣的建設項目; (7)投標人的設備、資金及擬派駐本項目的人員等方面應滿足施工要求。 (8)投標人近三年內企業無涉及重大資產的不良訴訟,履約情況良好,近三年無重大違法情況。 (9)本項目接受聯合體形式投標,最多允許四家聯合,并提交聯合體協議書。 ①聯合體組成成員應均為獨立法人企業。聯合體投標人應由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成員擔任聯合體牽頭人(或主辦方),并由其代表聯合體在投標、中標、參與組建項目公司及項目公司管理和投資建設、施工總承包等過程中承擔其義務和法律責任,并由聯合體牽頭人負責簽署投標文件。盡管委任了聯合體牽頭人,但聯合體各成員在投標、中標、組建項目公司和投資、建設過程中,仍負有連帶的和各自的法律責任。 ②投標人中標后,未經招標人事先同意,聯合體的成員相互關系均不得變動。 ③聯合體協議書正本應隨投標文件一起提交。 (其他資格審查合格條件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于 4.2凡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可通過傳真的形式向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提出投標申請【投標申請須經投標申請人法定代表人簽章并加蓋單位公章(如為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均須簽章并加蓋單位公章)】,否則不予接受報名。 4.3 提交了正式投標申請文件的潛在投標人請派代理人攜帶下述資料: (1)投標人投標申請原件; (2)投標人對其委托代理人出具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原件(授權委托書公證應由設區市及以上公證機構出具,否則無效),法定代表人親自報名除外; (3)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證件原件; (4)投標人上一年檢年度經年檢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有效的資質證書(副本)原件(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要提供); (5)投標人經有審計資格單位審計的2013年度審計報告(含財務報表)原件;
(6)投標人項目經驗和業績證明材料原件3(5)、3(6)①-②項; (7)投標人主辦方需提供自本招標公告發出后國內商業銀行出具的不少于人民幣1億元的自有資金證明材料。 (8)投標人概況和聯系方式。 及上述資料均應提供復印件一套(加蓋單位公章),于上述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和地點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及招標項目技術資料,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報名材料將不予受理。招標文件每套人民幣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接收。 6.1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 6.2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以電匯或銀行轉賬形式; 6.3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捌拾萬元整(小寫:¥800000.00元)。 6.4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應注明項目名稱) 開戶名: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開戶行:交通銀行福建省分行營業部 賬 號:351008010018150009287 7.信用保證金的提交: 7.1信用保證金遞交的金額及方式:人民幣壹仟萬元(小寫:1000萬元),其中500萬元于 7.2信用保證金遞交帳號:(應注明項目名稱) 開戶名稱:永泰縣國有資產營運公司 開戶銀行:福建省海峽銀行永泰縣支行 帳 號:100018902070010002 8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9.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福建招標與采購網上發布。 招 標 人:永泰縣國有資產運營公司 地 址:永泰縣樟城鎮西門新村2號永泰縣財政局二樓 聯 系 人:葉先生 電 話:0591-24835323
招標代理單位: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98號省發改委公寓樓2層 聯系人:鄭欣、鄭文華 聯系電話:0591-87677860、87677863 傳真:0591-87677861 電子郵箱:fjmzzj@126.com 附件:《投標申請》格式 投標申請
招標編號:閩咨招[2014]15號 項目名稱:永泰縣信息化產業園公建設施EPC建設項目投資建設合作人招標 致:永泰縣國有資產運營公司 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我方在了解永泰縣信息化產業園公建設施EPC建設項目投資建設合作人招標(以下簡稱“本項目”)概況,并認真閱讀分析本項目《招標公告》所說明的全部內容后,對本項目很感興趣,按照招標公告要求,特此提出本項目投資申請。我方并作如下承諾: 1、本投資申請是我方真實意愿的表達,并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及批準,我方對所提交材料及投資申請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我方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法人;無任何重大違法行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投融資能力、商業信譽和項目經驗,且資金來源合法,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本項目對投標人的資格條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招標公告》全部內容和要求,已認真考慮了本項目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投資風險。 4、我方承諾,與招標人聘請的為此項目提供咨詢服務的公司及任何附屬機構均無關聯,我方不是招標人的附屬機構。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申請人名稱(全稱并加蓋公章):
申請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2014年 月 日 注:若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均應蓋章并由聯合體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簽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