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尾區閩安邢港橋(東村橋)工程投資建設合作人招標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閩咨招[2014]17號
1. 招標條件
根據馬尾閩安古鎮建設規劃,為修復完善閩安古鎮交通路網,加快閩安邢港橋建設,確保項目質量和進度,馬尾區人民政府決定引進有實力的投資建設合作人,進行馬尾區閩安邢港橋(東村橋)工程投資建設合作。本項目現已具備招標條件,現由馬尾區人民政府作為招標人,并委托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作為本項目招標代理單位,對本項目投資建設合作人進行公開招標,邀請具備相應資格條件的投資建設合作人參與密封投標。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2.1項目名稱:馬尾區閩安邢港橋(東村橋)工程投資建設合作人招標項目
2.2項目地點:位于馬尾區長安組團南部的東村和閩安村。
2.3項目投資建設規模:
本項目橋梁長度120米、寬度12米、箱涵2座(3.5米×5米);引橋長120米,兩側連接線長220+120米,其中主要機動車道寬度9米。項目總投資額約3324.8萬元人民幣(包括尚未完成的拆遷、征地、建安費等),其中建安費約2000萬元,具體投資額以實際批復為準。
2.4招標內容和范圍:
2.4.1本項目為特許經營項目投資人招標項目。
2.4.2本項目的投資建設合作內容主要包括馬尾區閩安邢港橋(東村橋)工程投資建設管理和工程施工總承包;上述項目的工程建設內容以本項目經審核的設計文件、施工圖紙及相關技術標準和要求為準,最終的工程費用投資總額以經馬尾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確認的金額為準。
2.5項目運作模式
2.6建設期要求:5個月。
2.7項目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質量保修期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標準執行。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凡有投資建設意向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下述相應資質、財務能力、融資能力等方面信譽良好企業法人,均可對本招標項目向招標人提出資格審查申請,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 投標人基本資格條件:
(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有企業,《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上一年檢年度年檢合格有效。
(2)投標人應同時具備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企業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自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投標人注冊資本金不少于3000萬元人民幣。
(4)2012年度企業凈資產不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
(5)本招標公告發出之日后投標人企業基本帳戶銀行出具的不少于人民幣3000萬元的自有資金證明材料。
(6)投標人的設備、資金及擬派駐本項目的人員等方面應滿足施工要求。
(7)投標人近三年內企業無涉及重大資產的不良訴訟,履約情況良好,近三年無重大違法情況,且目前未處于投標資格被取消狀態。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形式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于2014 年4月4日至2014年4月8日,每天上午 9:00時至 11:30 時,下午 15:00 時至 17:00時到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湖東路98號省發改委公寓2層201室)購買招標文件。
4.2凡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可通過傳真的形式向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提出投標申請【投標申請須經投標申請人法定代表人簽章并加蓋單位公章】,否則不予接受報名。
4.3 提交了正式投標申請文件的潛在投標人請派代理人攜帶下述資料:
(1)投標人投標申請原件;
(2)投標人對其委托代理人出具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原件(授權委托書公證應由設區市及以上公證機構出具,否則無效),法定代表人親自報名除外;
(3)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證件原件;
(4)投標人上一年檢年度經年檢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有效的資質證書(副本)原件;
(5)投標人經有審計資格單位審計的2012年度審計報告(含財務報表)原件;
(6)銀行出具的資金證明原件;
(7)投標人概況和聯系方式。
及上述資料均應提供復印件一套(加蓋單位公章),
于上述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和地點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及招標項目技術資料,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報名材料將不予受理。招標文件每套人民幣
2000元,招標項目其他資料每套
10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4年4月25日9時30分,地點為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湖東路98號省發改委公寓3層302開標室)。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將于遞交截止時間前45分鐘開始接收投標文件。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接收。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2014年4月24日下午17:00前;
6.2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以電匯或銀行轉賬形式;
6.3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肆拾萬元整(小寫:¥400000.00元)。
6.4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應注明項目名稱)
開戶名: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開戶行:交通銀行福建省分行營業部
賬 號:351008010018150009287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福建招標與采購網上發布。
招 標 人:馬尾區人民政府
指定聯絡機構: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政公用事業管理處
地 址:福州市馬尾區青洲路6號
郵 編:350015
電 話:0591-83681822
聯系人:詹先生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湖東路98號省發改委公寓樓2層
聯 系 人:鄭欣、鄭文華
聯系電話:0591-87677860、87677863
傳 真:0591-87677861
投標申請
招標編號:閩咨招[2014]17號
項目名稱:馬尾區閩安邢港橋(東村橋)工程投資建設合作人招標項目
致:馬尾區人民政府
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政公用事業管理處
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我方在了解馬尾區閩安邢港橋(東村橋)工程投資建設合作人招標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概況,并認真閱讀分析本項目《招標公告》所說明的全部內容后,對本項目很感興趣,按照招標公告要求,特此提出本項目投資申請。我方并作如下承諾:
1、本投資申請是我方真實意愿的表達,并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及批準,我方對所提交材料及投資申請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我方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法人;無任何重大違法行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投融資能力、商業信譽和項目經驗,且資金來源合法,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本項目對投標人的資格條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招標公告》全部內容和要求,已認真考慮了本項目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投資風險。
4、我方承諾,與招標人聘請的為此項目提供咨詢服務的公司及任何附屬機構均無關聯,我方不是招標人的附屬機構。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申請人名稱(全稱并加蓋公章):
申請人法定代表人簽字:
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