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火車北站南廣場綜合改造項目PPP投資建設合作人招標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 閩咨招[2015]96號)
1. 招標條件
福州火車北站南廣場綜合改造項目已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批準建設。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紀要([2015]23號)精神,同意本項目采用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即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引進有實力的投資建設合作人對福州火車北站南廣場綜合改造項目進行投資建設合作。本項目現已具備PPP模式招標條件。福州市人民政府授權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作為本項目實施機構,并委托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作為本項目招標代理單位(含投資咨詢),對本項目投資建設合作人進行公開招標,現邀請具備相應資格條件的投資建設合作人參與密封投標。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2.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及范圍
2.1項目名稱:福州火車北站南廣場綜合改造項目PPP投資建設合作人招標。
2.2項目地點:位于福州火車站南面廣場內。
2.3項目投資建設規模及內容:
(1)本項目建設成本約20.88億元(不含前期征遷安置補償及土地費用),項目總用地面積約4.75公頃,其中:站前廣場用地約2.35公頃,兩邊場站及物業開發用地約2.40公頃。建設內容包括:①東側地塊樞紐部分(含地下部分及地面一層),總建筑面積約29127㎡;②中間地塊(含地下部分及地面廣場),總建筑面積約41842㎡;③地鐵三號線火車站站主體結構及用地范圍內區間預埋,總建筑面積約12146㎡;④西側地塊樞紐部分(含地下部分及地面一層)及西側地塊二層及以上上蓋物業,總建筑面積約82558㎡,其中地上49631㎡,地下32927㎡。
(2)本項目屬于鄰近鐵路營業線施工項目,施工內容包含有鐵路三電遷改工程,工程招標應按照《關于遷改工程、工程咨詢和第三方檢測招標投標有關問題的通知》(鐵建設函[2007]580號)文件精神執行,同時施工中應按照《鐵道部關于印發<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鐵運[2012]280號)及《南昌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細則》(南鐵運發[2012]610號)的相關要求做好鄰近營業線施工安全防護工作。
2.4招標內容和范圍:
2.4.1本項目為特許經營項目投資人招標。
2.4.2本次招標內容包括:包括福州火車北站南廣場綜合改造項目項下的投融資、施工總承包建設、竣工移交以及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整改修復以及運營資源內的運管、維護管理等;具體工程建設范圍以本項目經有資質單位審核的設計文件、施工圖紙及相關技術標準和要求為準。
2.5項目實施機構及政府投資主體
2.5.1福州市人民政府已授權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作為項目實施機構,負責招標和特許經營權授權工作,即為本項目招標人。
2.5.2福州市人民政府同時授權福州市城鄉建設發展總公司(以下簡稱“城鄉建總”)作為政府投資主體,與中標投資人簽訂項目合作協議并成立項目公司。
2.6項目運作模式:本項目采用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運作。招標確定中標人后,由城鄉建總與中標人簽署《福州火車北站南廣場綜合改造項目PPP投資合作協議》(以下簡稱“《投資合作協議》”),并成立項目公司。項目公司成立后,由招標人與項目公司簽訂《福州火車北站南廣場綜合改造項目PPP特許經營協議》(以下簡稱“《特許經營協議》),以授予項目公司特許經營權;根據上述兩份協議約定,城鄉建總與項目公司簽訂《福州火車北站南廣場綜合改造項目PPP投資建設合作合同》(以下簡稱“《投資建設合作合同》”),確定雙方進行本項目的投資建設合作。項目公司負責本項目工程融資、投資、建設管理、運營維護并承擔風險,同時,項目公司與具備施工資質的中標人簽訂該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合同》,由中標人負責該項目的工程施工總承包建設。
2.7建設工期:3年(其中西側地塊樞紐部分工期為15個月,以招標人正式交地起計算工期,中標人應力爭按交通樞紐2016年底與地鐵1號線同步建成投入使用)。
2.8特許經營期:10年(含3年建設期、7年運營期)。根據實際需要和項目運營情況可提前終止。
2.9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質量保修期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標準執行。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凡有投資建設意向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下述相應資質、財務能力、融資能力等方面信譽良好的企業法人,均可對本招標項目向招標人提出資格審查申請,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投標人基本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業法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合格有效且注冊資本不少于10億元人民幣。
3.2.2投標人必須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③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④鐵路電務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子公司具備也可)、⑤同時具有有效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2.3投標人必須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
投標人2014年凈資產不少于本項目建設成本的30%(不低于6.3億元人民幣),總資產20億元人民幣以上;提供加蓋投標人公章的經有審計資格單位審計的2014年度審計報告(含財務報表)復印件,原件現場備查;
3.2.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5投標人必須具備如下項目經驗和業績:
(1)自本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前五年內作為投資人在國內至少承接過兩項,每份投資建設合作合同金額不少于10億元人民幣的投資項目(業績認定以簽訂合同為準,投標人以聯合體主辦方或成員參與投資的項目可視為本項目投標人業績);
(2)自本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的前五年內投標人作為施工總承包單位在國內至少承接過一項合同額不低于10億元人民幣的綜合交通樞紐工程(業績認定以簽訂合同或竣工驗收報告為準,投標人以聯合體主辦方或成員參與施工的項目均可視為本項目投標人業績)?! ?/P>
3.2.6項目管理機構人員最低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2.7投標人近三年內企業無涉及重大資產的不良訴訟,履約情況良好,近三年無重大違法情況,且目前未處于投標資格被取消狀態。
具體資格條件詳見《招標文件》。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于2015 年11月18日至2015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 9:00時至 11:30 時,下午 15:00 時至 17:00時到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湖東路98號省發改委公寓2層201室)購買招標文件。
4.2凡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可通過傳真的形式向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提出投標申請【投標申請須經投標申請人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否則不予接受報名。
4.3 提交了正式《投標申請》的潛在投標人,須攜帶下述資料完成報名手續:
(1)投標人投標申請原件;
(2)投標人對其委托代理人出具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原件(授權委托書公證應由設區市及以上公證機構出具,否則無效),法定代表人親自報名除外;
(3)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證件原件;
(4)投標人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有效的資質證書(副本);
(5)投標人經有審計資格單位審計的2014年度審計報告(含財務報表);
(6)投標人項目經驗和業績證明材料3.2.5(1)-(2)項內容;
(7)投標人概況和聯系方式。
4.4上述資料均應提供復印件一套(加蓋單位公章),原件備查,于上述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和地點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及招標項目技術資料,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報名材料將不予受理。招標文件每套人民幣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5年12月14日9時45分,地點為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代表處(地址:福州市溫泉公園路69號福州市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將于遞交截止時間前45分鐘開始接收投標文件。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接收。
6. 投資競爭保證金
6.1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1)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2015年12月24日9:45前;
(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從投標人企業基本賬戶以電匯或銀行轉賬形式提交;
(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捌拾萬元整(小寫:¥80萬元)。
(4)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應注明項目名稱)
開戶名稱: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福建省分行營業部
賬 號:351008010018150009287
6.2投標信用保證金的提交
(1)投標信用保證金提交的時間:與投標文件一同遞交;
(2)投標信用保證金提交的方式:以銀行保函方式提交;
(3)投標信用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貳仟萬元整(小寫:¥2000萬元);
(4)投標信用保證函向福州市城鄉建設發展總公司提交。
7.簽訂合同履約保函
為了確保PPP項目公司能夠按規定的時間達成融資交割等PPP項目合同中約定的前提條件,中標人應在領取中標通知書后且《投資合作協議》簽訂前向城鄉建總提交一份壹仟萬元人民幣的履約保函,以擔保合同前提條件成就,履約保函有效期至項目公司成立之日止。
8.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9.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福建招標與采購網((http://www.fjbid.gov.cn)、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福建省閩咨造咨詢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yw88889.com)上發布。
10.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地 址:福州市倉山區南江濱西大道193號7號樓1161室
聯 系 人:薛先生
電 話:0591-83393161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湖東路98號省發改委公寓樓2層
聯 系 人:鄭 欣、鄭文華
聯系電話:0591-87677860
傳 真:0591-87677861
交易中心名稱: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溫泉公園路69號福州市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
附件:《投標申請》格式
投標申請
招標編號:閩咨招[2015]96號
項目名稱:福州火車北站南廣場綜合改造項目PPP投資建設合作人招標
致: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我方在了解福州火車北站南廣場綜合改造項目PPP投資建設合作人招標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概況,并認真閱讀分析本項目《招標公告》所說明的全部內容后,對本項目很感興趣,按照招標公告要求,特此提出本項目投資申請。我方并作如下承諾:
1、本投資申請是我方真實意愿的表達,并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及批準,我方對所提交材料及投資申請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我方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有效存在的企業法人;無任何重大違法行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投融資能力、商業信譽和項目經驗,且資金來源合法,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本項目對投標人的資格條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招標公告》全部內容和要求,并經公司董事會或總經理辦公會議決議同意,已認真考慮了本項目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投資風險。
4、我方承諾,與招標人聘請的為此項目提供咨詢服務的公司及任何附屬機構均無關聯,我方不是招標人的附屬機構。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申請人名稱(全稱并加蓋公章):
申請人法定代表人簽字: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