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貴安溫泉旅游區溪利片區道路、道路附屬邊坡及區內排水PPP項目一期工程投資合作人招標補充通知
2016/2/1 14:38:31
連江縣貴安溫泉旅游區溪利片區道路、道路附屬邊坡及區內排水PPP項目一期工程投資合作人招標補充通知(2)
招標編號:閩咨招[2016]06號
各投標人:
“連江縣貴安溫泉旅游區溪利片區道路、道路附屬邊坡及區內排水PPP項目一期工程投資合作人招標”項目對招標文件的修改如下:
1、招標文件第21頁“附錄4 資格審查條件(項目管理機構人員最低要求)”中(4)修改為:上述人員必須是本單位人員,提供投標人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提供最近6個月連續繳費證明)復印件(最近6個月(企業設立不足6個月,從設立時起,下同)連續繳費的養老保險是指從購買招標文件時間的上一個月或上上個月起算,往前推6個月的連續、不間斷,每個月都繳納了養老保險費);或有效的注冊執業證書;或有效的崗位證書。須附有關證明(證書)復印件加蓋投標申請人單位公章。
2、招標文件第58頁“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注解7修改為:7. 若為聯合體投標時,聯合體各方均需填寫,上述各類證書按“聯合體協議書”中聯合體各方各自承擔的工作職責內容,提供相應證件證明材料。
3、招標文件第60頁“投標人擬派出的管理人員表(B)(人員匯總表)”中“注1、本表填報的人員應滿足投標須知前附表附錄6的要求?!毙薷臑椋鹤?、本表填報的人員應滿足投標須知前附表附錄4的要求。
注:招標文件及招標公告中涉及以上內容的均作相應修改。本“補充通知(2)”與招標文件、招標公告不一致時,以本“補充通知(2)”為準。
招標人:連江縣貴安溫泉旅游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