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邀請函
閩咨招[2017]33號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福州市福飛南路與龍腰路交叉口東側邊坡和55號苔泉井東側邊坡治理工程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現決定對該項目進行邀請招標,邀請單位為:福建省第五地質工程公司、福建省閩武長城巖土有限公司、福建省現代工程勘測院。招標人為福州市鼓樓建筑工程集團公司(代建單位),建設資金來源財政撥款,項目業主為福州市鼓樓區華大街道辦事處,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為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工程建設地點:福州市鼓樓區福飛南路東側;
2.2. 工程建設規模:本項目招標控制價為人民幣1697630.00元;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福州市福飛南路與龍腰路交叉口東側邊坡和55號苔泉井東側邊坡治理、排水措施,護面措施,擋土墻,鐵藝圍墻等,具體以工程量清單為準;
2.4. 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人民幣1697630.00元;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60個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 / ;
2.6. 標段劃分: / ;
2.7. 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乙級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二級市政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或建造師臨時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3.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 本招標項目不應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
3.5. 投標人“類似工程業績”要求:無;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類似工程業績”要求:無。
3.6. 本招標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3.7. 本招標項目不要求投標人在招投標期間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本招標項目不采用電子招投標。
4.2. 凡受邀請者,請于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9日,每天上午8時30分至12時00分,下午14時30至17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攜帶授權委托書原件及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到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號環球廣場B座13層)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份售價人民幣300元,售后不退。
5.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最低評標價法。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投標截止時間前。
6.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叁萬貳仟元整(¥32000.00)。
6.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從投標人所在地企業基本賬戶銀行以電匯或銀行轉賬的形式,匯到招標人指定的投標保證金賬戶。
7.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標邀請函在福建省閩咨集團網(www.yw88889.com)上發布。
8. 聯系方式
招標人:福州市鼓樓建筑工程集團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樓區柳河路8號, 郵編:350003;
聯系人:林工;
電 話:0591-87566913;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158號環球廣場B座13層,郵編:350003;
電 話:18659172097,傳真:0591-87677861;
聯系人:謝工。
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注明用途:閩咨招[2017]33號保證金)
帳戶名稱: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福建省分行營業部
賬 號:3510 0801 0018 1500 09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