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邀請書
招標編號:閩咨招[2017]34號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福州市福飛南路與龍腰路交叉口東側邊坡和55號苔泉井東側邊坡治理工程(監理)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決定對該項目進行邀請招標,邀請單位為:福建省其正建工集團有限公司、福建工標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福建盛越建設有限公司。項目業主為福州市鼓樓區華大街道辦事處,資金來源為財政撥款,招標人為福州市鼓樓建筑工程集團公司(代建單位),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為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福州市鼓樓區福飛南路東側;
2.2工程建設規模:本項目招標控制價為人民幣1697630.00元;
2.3招標范圍和內容:福州市福飛南路與龍腰路交叉口東側邊坡和55號苔泉井東側邊坡治理工程全過程監理;
2.4監理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直至監理范圍內的工程完成竣工驗收;
2.5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6監理服務費最高限價: 按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頒發的發改價格[2007]670號取費標準計取,即人民幣47618元。
1.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投標人應具備合格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投標人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專業丙級(或以上)資質;
3.3投標人擬任總監理工程師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或福建省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注冊專業為市政公用工程,注冊證書上的注冊執業單位應與投標人單位名稱一致,如有變更(包括人才流動、企業更名、企業改制和企業合并及企業分立等),應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合法變更記錄;
3.4投標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標、未存在財產被凍結或接管的情況;
3.5投標人和擬派項目監理部人員不存在《關于建立福建省建設市場法人和自然人違法違規檔案制度試行辦法》(閩建法[2007]15號)文件規定的嚴重違法違規的法人和自然人的從業限制的情形;
3.6近六個月,投標人未連續發生兩起一般或一起較大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
3.7投標人的其它資格要求詳見招標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項目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3.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 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受邀請者,請于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9日,每天上午8時30分至12時00分,下午14時30至17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號環球廣場B座13層)采用記名方式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份售價100元,售后不退。
3.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最低評標價法。
4.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
6.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以現金方式在提交投標文件時一同遞交(需包封并在封口處加蓋公章注明“福州市福飛南路與龍腰路交叉口東側邊坡和55號苔泉井東側邊坡治理工程(監理)的投標保證金”)。除中標候選人外,其他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確認中標候選人后當場退還。
6.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捌佰元整(¥800.00)。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17年3月28日上午9時00分,提交地點為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開標室(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號環球廣場B座13層)。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須到場,且應出示其本人身份證(委托代理人還應出示授權委托書原件),否則其投標文件不予受理;
7.2逾期送達或未送達指定地點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3.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標邀請函在福建省閩咨集團網(www.yw88889.com)上發布。
6. 聯系方式
招標人:福州市鼓樓建筑工程集團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樓區柳河路8號,郵編:350003;
聯系人:林工;
電 話:0591-87566913;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號環球廣場B座13層; 郵編:350003;
電話:0591-87677863;傳真:0591-87677861;
聯系人:張先生。